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,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,协同推进减污降碳,实现一体谋划、一体部署、一体推进、一体考核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了解更多《方案》提出:2022年,在全省9个市(州)以及长白山管委会、梅河口市,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(全省共计9034个行政村未开展乡村振兴工程,各县(市、区)行政村数量以省民政厅提供数据为准)。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,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。
了解更多6月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"十四五"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》。
了解更多国务院: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 充分利用沙漠、戈壁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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